- 一项新的法院裁决推翻了在针对国家的医疗过失案件中支付大笔赔偿金的普遍做法。
- 法院没有一次性判给一笔赔偿金,而是命令州立医院为一名患有脑瘫的年轻患者提供护理。
- 东开普省卫生部表示,这项裁决将有助于保护公众免受“欺骗诉讼当事人”的“无良律师”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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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开普省一家法院裁定,一名医疗过失的年轻受害者将由国家支付免费医疗费用,而不是一次性支付。
比绍高等法院的裁决可能会为医疗过失案件开创先例,它违反了由信托管理的“一次性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款项的既定做法。
法官罗布·格里菲斯(Rob Griffiths)裁定,两家东开普省医院为这名11岁的病人提供了一份免费的特定服务清单,包括手术、补充剂和医疗用品。
东开普省卫生部表示,该裁决为今后不再为医疗保健支付大笔费用铺平了道路。
“这一积极的结果让我们不知所措。我们对法院的判决感到谦卑,并将努力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护理,”该省卫生负责人罗琳·瓦格纳博士说。
“这起案件对我们部门的财政状况以及我们为所有依赖公共部门医疗保健的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影响。”
这一裁决受到了该省卫生MEC的欢迎,Nomakhosazana Meth。她说,虽然医疗部门必须为医疗过失案件支付费用,但现在“无道德的律师”将更难获得“最大份额的付款并欺骗诉讼当事人”。
在截至2021年3月底的一年里,省级卫生部门支付了17.6亿兰特的医疗过失索赔。东开普省的未解决病例数量最多,潜在总费用为40亿兰特。
做统计
孩子的母亲起诉了该省的卫生服务部门,她认为孩子出生时的疏忽导致了他的脑瘫、智力障碍和癫痫。
该部门承认其工作人员的疏忽,这意味着该案围绕着如何最好地计算他未来医疗需求的损害赔偿金展开。
正如格里菲思指出的那样,在类似的案件中,法院通常会判决一次性赔偿。
原告要求法庭赔偿3500万兰特的损失。约278万兰特(约占总奖金的8.5%)将用于管理一个为监督患者健康需求而设立的信托基金。
该部门已经解决了210万兰特的一般损害和收入损失问题。它还同意支付650万兰特购买一辆改装汽车,将这名幼儿送往医院。
这就只剩下未来医疗需要的损害问题了。虽然原告主张一次性赔偿,但辩护方表示,他家附近的两家公立医院可以为他提供所需的护理。如果医院做不到,他可以转到私营部门。
在去年4月至9月的口头听证会上,法院听取了被告的专家意见,认为一次性支付的款项导致卫生部门积累了大量或有负债。“不合理”的过失赔偿意味着公立医院难以为其他患者提供服务。
辩方还辩称,很难预测病人未来的医疗需求。一次性的一次性资金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适应不可预测的卫生需求。
此外,被告还表示,律师费正在侵蚀损害赔偿金。
与此同时,辩方对公共卫生部门是否能够提供原告在私营部门可以获得的护理标准表示怀疑。
国家将提供
在上周公布的一项裁决中,格里菲斯表示,虽然原告将获得210万兰特的赔偿金,但不会一次性支付。
“我认为,被告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证据,证明(两家医院)有能力为病人提供他所需要的医疗护理和服务。”格里菲斯下令,这个11岁孩子未来的所有医疗需求——从物理治疗、手术到与神经学家的会面——都由国家免费提供。